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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解开“法结” 又解开“心结”——临汾市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变通式”执法成功办理一起行政监督案
发表时间:2024/04/16 来源:临汾长安网 责任编辑:牛丰田 审核人:靳萍

近日,家住临汾市襄汾县的贾某某陪同爷爷前往当地检察院,送上写有“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监督显温情”的锦旗,以表爷孙两人的感激之情。
  “我爸爸2022年因病去世,妈妈离家出走,剩下我和5岁的妹妹,现在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过得非常艰难,我们想申请低保,但因提供不出我妈妈的收入证明,一直未能审核通过。”2023年12月下旬,年仅16周岁的贾某某搀扶爷爷走进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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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检察长权建威接访后得知,2022年6月12日,贾某某父亲与母亲协议离婚,但未办理离婚登记,当时双方约定兄妹2人由父亲抚养,生活教育费用也由父亲独自承担。同年12月,贾某某父亲因病去世。之后,贾某某与妹妹便跟随年近70岁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爷爷患有甲亢,左眼几近失明,奶奶患有癫痫,两人常年用药。家中还有一名生活不能自理的九十多岁老人需要照顾,家庭收入除了几亩农田外,再没其他经济来源。2023年3月,贾某某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递交了低保申请,但因材料不够完善,低保申请迟迟未能审核通过。
  检察监督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为从源头消解当事人的“心结”,该院启动调查核实程序。经调查,相关行政机关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考量,而其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供收入证明及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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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检察官在走访中获悉,贾某某母亲协议离婚后就离家出走,不再抚养贾某某兄妹,虽先后给过贾某某共计300元左右的零花钱,但根据现在的物质生活水平,不足以证明其能尽到抚养义务,贾某某现已无法与母亲取得联系,亦不能提供母亲的相关证明材料。
  为破解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襄汾县人民检察院经专题研讨,组织召开了检察公开听证会。与会代表表示,作为未成年人的贾某某兄妹,其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保护,相关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应在充分考虑当事人情况的基础上,带着更多的理解和包容“变通式”执法,希望能够通过发放低保的方式给予当事人一定帮助,并呼吁对这个艰难的家庭予以更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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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取证、沟通协调、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结合当事人贾某某的申请监督请求,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发了2份检察建议,建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依法依程序对贾某某申请低保一案予以审核并作出相应决定。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采纳,重新启动低保审核程序。今年3月15日,贾某某如愿领到了低保金。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贾某某还收到了多方的爱心捐助。
  “襄汾县人民检察院该起案件的办理,是全市首例行政检察公开听证案。检察官们积极探索‘小案’灵活办机制,将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矛盾纠纷解决在首办环节,既解开行政机关‘法结’,又解开当事人‘心结’,回应了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临汾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江华这样评价。

来源:临汾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