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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隰县人民检察院:守护公益 实现共赢
发表时间:2024/04/11 来源:临汾长安网 责任编辑:牛丰田 审核人:靳萍

烽火峥嵘,义字当先。站在隰县黄土镇义泉村的高处,远远望去,义泉村安卧在四面环山的小盆地内,掩映在林荫的怀抱之中。1936年,毛泽东在东征期间,和彭德怀率领红军先锋军总部两次驻位于隰县东端的黄土镇义泉村决死二纵队司令部,作出过一系列重大决定,留下了光辉的革命足迹,也为隰县人民留下了值得自豪的红色记忆。2016年6月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决死二纵队司令部义泉村旧址”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隰县检察院守护公益 实现共赢—红色资源保护案例.png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这个红色村庄从未被人忘记。2018年,临汾市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走进毛泽东路居地院落,大家对景怀远,久久追思。这是一个典型的四合院,院内宽敞肃穆,窑洞整洁错落,窗户雕花精致,一片安宁祥和。然而,堆满柴草的厢房以及未设置的防火标志说明给该旧址带来了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该院立即督促行政机关对上述情形进行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部门召开磋商座谈会,并立即采取行动进行整改。2021年7月,该院检察官再次来到这个“小城故事多”的村庄进行线索摸排,村中休闲广场的鸡冠花火红鲜艳、直立昂首。“2018年,我们针对该旧址内对堆放有可燃物的情形进行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现在进行‘回头看’时,又发现该文物本体受损、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承办检察官说道。在走访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因疏于管理修缮,该旧址本体有较大部分发生坍塌,危及文物本体建筑安全;正房窑洞及东、西厢房建筑本体直接安装电线,未经安全处理便将电线直接敷设在木质结构的门、窗及纸糊的顶棚等可燃构件表面,存在极大的火灾安全隐患。同时,该旧址东、西厢房房顶年久失修有漏水现象,且能看到天花板上较为明显的漏洞。虽然在调查之时,该处已暂时搭架用彩钢将西厢房房顶罩住以防漏水,但不足以解决根本问题,文物本体依旧处于受损状态,检察履职迫在眉睫。

根据调查摸排的情况,该院列出问题清单,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正房及东、西厢房建筑上的电线被清除,西厢房屋顶漏雨完成修缮方案,并按照文物管护修缮程序上报市级、省级文物主管部门。“以往我们申报资金要经历较长过程,这次在检察院检察建议的加持下,上级部门高度重视,有力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隰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案件整改“回头看”时,经行政部门负责人告知,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他们已经按照省文物局批复的修缮方案,对“决死二纵队司令部义泉村旧址”修缮完毕,包括设计、修缮和监理,共计花费约200万元,并由省文物局完成验收。

战争的硝烟已然远去,毛泽东和彭德怀等老一辈革命家的精神永放光芒。两次检察建议让毛泽东路居地旧貌换新颜,让革命薪火赓续燃烧,也让行政部门充分感受到检察建议的力量和质效,愈加重视检察建议工作。以此案为契机,隰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文化和旅游局就线索双向移送、证据收集协作配合等达成文物保护常态化协作机制,合力推动全县文物遗址保护,传承历史文化。

来源:临汾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