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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廿七深夜九点的一场调解
发表时间:2024/02/08 来源:晋城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七,按照传统年俗,这一天,家家户户除了宰杀家禽,还要赶集采购年货。晚上八点,晋城中院民三庭段新娥无心操持家务,她的目光频频看向自己的手机,一切都缘起下午的一场调解。

“段法官,我是许某,我们的案子想年前解决,你看能不能给我们处理一下?”2月6日下午4点,民三庭办公室电话响起,当事人许某主动要求调解。

“哦,我知道你们的事情……”这是2月5日新收的案件,每一个案件分到手的当天,段新娥总要将案件的来龙去脉捋一遍,确保心中有数。

案情回顾

事情还要从2021年12月说起,许某受刘某雇佣运送混凝土,在干活儿时不慎从水泥罐车顶上跌落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刘某作为劳务承包方只支付医药费后便对此事闭口不提。许某认为,按照法律规定,自己还应该获得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于2023年10月7日将承包方和发包方列为被告,诉到法院。

一审判决许某受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刘某承担40%,发包方承担20%。刘某和发包方不服,提起上诉。

陷入僵局

临近年关,眼看自己这个小事儿要熬过三个年头。许某找到刘某和发包方,商量解决方案。在三方均表示同意调解的情况下,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许某拨通了法院的电话。

群众找上门,哪有拒绝的道理。接到电话的第一时间,段新娥开始组织线上调解,对调解协议进行仔细审查并对履行问题进行核实,三方就赔偿金额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但就签字履行的问题,许某表示,自己之所以找到法院,就是希望能够把事情彻底了解,只有拿到赔偿款自己才会签署调解协议。而刘某则表示必须收到法院的调解书才能付款。

发包方刘某人在阳城,按照正常程序,最快明天才能送达调解书并开始履行。许某说:“可是我明天要去郑州办事,后天就腊月二十九了……”

临近下班,法官只得与各方重新约定时间调解,但年关将至,从腊月二十七到除夕,各方始终无法协调出共同的时间坐到一起调解,案件陷入僵局。

案结事了

眼看年前调解即将功亏一篑,法官助理耿雨微挺身而出,在询问各方当事人意见后,说:“段庭长,今天晚上我去阳城跑一趟,把事情彻底了结,有啥事我第一时间向您汇报。”

“到阳城法院了,庭长。”晚上8点22分,耿雨微及时汇报。

一个小时后,在阳城法院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各方当事人终于消除疑虑,于晚上九点顺利签署调解协议、签收调解书并当场履行,案件最终得以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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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一定也向段庭长转告我的谢意!谢谢你们!……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你们是真的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真真切切为民办实事,很贴心、暖心,为你们的公正、效率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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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9点50分,许某给耿雨微发送了一条短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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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新娥:晋城中院民三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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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雨微:晋城中院民三庭法官助理

法官手里一件案,百姓心中一片天。对于当事人而言,每一起案件都是大事,对于法院而言,每一个“小案”的处理都彰显着司法理念和智慧。

晋城法院始终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瞄准群众“急难愁盼”,以“如我在诉”的情怀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案,办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