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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守信促守法
发表时间:2019/08/06 来源:山西日报 责任编辑:高鹤 审核人:

二青会即将在太原开幕,各项准备工作紧锣密鼓。7月23日,《太原市交通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布,拟定将不同类别的交通违法行为,分等级纳入交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并在必要时纳入个人征信记录。此举是以守信促守法,或可毕其功于一役,有效解决部分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痼疾。

依法促守信并不鲜见,如法院为破解执行难而将“老赖”公之于众并实施联合惩戒。但反其道而行之成吗?相信,若将文明交通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震慑力同样不容低估。不仅会促进城市交通秩序好转,让道路安全更有保障,同时也将为城市文明创建扫清一大障碍。

也许有人会问,守信和守法有关系吗?当然有。试问,一个不守法的人焉能守信?起码,打个大大的问号是肯定的。长期以来,因为习惯养成自然,行人和非机动车肆意违反交通规则,已到了法不责众、管都管不过来的地步,以至现在二青会召开在即,面对交警严格执法,让一些人很是不习惯,或表现为茫然不解,或认为是小题大做,更有甚者归之于交警故意刁难。

是法就应遵守,这是常识,交通法规自然也不例外。醉驾严管了,才有了今日司机普遍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礼让斑马线罚分了,才有了斑马线上行车“彬彬有礼”,行人放心通过。这说明,为促进交通行为人守法,从严大有必要。在二青会召开前出此《办法》,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文明工程,更是安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