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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监督法官?江苏法院用闭环监管打造公平正义“守护圈”
发表时间:2020/09/07 来源:中国长安网 责任编辑:高鹤 审核人:靳萍

“院长也判案子?判了谁敢管啊?”

“法官错判怎么办?”

“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小不点’,法院会管吗?”

司法监管不严,公正就可能跑偏。面对老百姓的诸多疑问,江苏法院在破解制约监督难题上下决心、出利剑。

今年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江苏法院结收案比仍达84.73%,同比上升1.15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86.56%,二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分别为8.57%、3.86%,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优异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监督机制的约束。

江苏法院是怎么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长安网记者,答案是——打造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监管体系,积极破解“不想管”、“怎么管”和“管不了”的难题。

不想管?赋权明责+细化职责+模式优化

家住江苏农村的陈某是一名普通农民工,因在一次工地事故中受伤致残,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更令人气愤的是,事发后,责任方包工头逃之夭夭,要求建筑公司担责又不知从何着手,陈某迷茫地徘徊在法院门前。一审和二审期间,因陈某提供的证据不足,建筑公司并未承担责任。

身体受伤、索赔无望,陈某一度产生了厌世情绪。

“总得讨个说法。”陈某把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状子”,递交到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会不会官官相护?省高院的法官会管这么普通的案子吗?我一个小百姓去哪找证据、找什么证据?谁又想管我这农民工的小事呢?”

“状子”交上去了,可他心中难免犯嘀咕。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省高院的承办法官不辞辛苦地前往当地住建部门、事发工地走访调查,落实证据、还原事实,依法改判为——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是他们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陈某得知结果后,喜极而泣。对承办法官的细心、耐心和责任心,陈某赞佩不已。

这不是偶然。如何让陈某的经历,成为必然和常态呢?江苏法院系统早已进行了深入思考。

“法官如果遇到案子‘不想管’、‘不敢管’,势必会危害百姓利益、损害司法权威,必须出重拳遏制。”江苏高院审判管理与信息技术处刘振处长告诉中国长安网记者。

说干就干!江苏法院系统启动“以管促审”,动员思想、立章建制,通过明确、细化院庭长监管职责,坚持放权,不走审批制老路,同时又强化控权,对怠于行使或不当行使监管权的院庭长严格问责,着力解决“不想管”、“没人管”的问题。

“院庭长应当管,但也不能什么都管,更不能乱管。”《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各级法院灵活出台相应文件,在“要管”的同时“严管”,系统设计对院庭长提出监管意见建议的时间、内容、节点、处理结果等,实现全程留痕,防止越权错位。

“既对法官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又避免了裁判者被提线木偶式地操控,这个设计我要点个赞。”江苏基层法院的法官,这样评价此次改革的分量。

同时,系统通过“可视化”监管平台建构,优化模式设计,让审执质效和工作指令能够直观呈现。纪检监察部门也可借此直接嵌入式监督,有效降低廉政风险。

怎么管?类案智推+强制检索+信息公开+智能纠错

“我们两个情况差不多,凭什么他的案子赢了而我就输了呢?”

的确,案件审理过程中“同案不同判”现象,会给司法公信力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

对此,江苏省法院系统强制“类案”检索分析比对,自动监控裁判结果,通过结果偏离度分析、预警提示,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推动“类案类判”。

“强制检索,看似增加了工作量,实际却和类案智推功能一样,为我们提供了很大帮助。”

年轻的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法院法官助理高欣欣所说的类案智推功能,既能防止恶意诉讼,又能智推类案、指引裁判并监测预警,一举多得。

执行更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指挥中心下设监管中心,专设平台管案款、明案情,执行人员闻令而动,乱执行、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空间被有效挤压。

执行110微信服务号、智慧法院终端,重要流程节点信息自动推送,执行电子卷宗全景式公开......一系列信息公开举措,也正在“倒逼”法官规范高效办案。

有错字?监管系统嵌入自动校对软件强制纠错。

“我审我案”他人不知?江苏法院系统通过事中重点案件重点标注警醒,进行实时监控、动态跟踪提醒,将进入流程后的案件,晒在阳光之下。

乱裁判?审委会统一裁判尺度、专业法官会议前置过滤,杜绝自由裁量“任我行”。

心存侥幸、不会有我?南京中院研发案件督办、信访、纪检管理系统,相关处理数据载入法官档案、定期通报;从送达到笔录,系统智评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实现全员、全程、全案监管。

管不了?四级评查+大数据+科学考核

“看到这份判决书,我很感动,真正感受到了司法审判的实质公正。”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了一份来自某融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的感谢信。

“本人由衷向贵院及合议庭表示感谢!”

言真意切的感谢,源于该融资公司向苏州市场监管局提起的行政诉讼纠纷案。案件审理中,法官坚持原则、不偏不倚、公正裁判,支持了融资公司诉求,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称赞。

融资公司能够有底气“以小博大”,在诉讼中大获全胜,正显现了闭环监督体系的建设成效。

去年,江苏法院系统通过“一案双查“查处违纪违法干警66人,加强监督制约,使信任司法、依靠司法成为该地维权的常态。

从基层实践看,东台市人民法院深度运用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坚持三评查相结合,设四级质量评查体系,环环相扣,改革后,评查个案存在问题的占比大幅下降。

“管不住,更多地是工作粗糙、想管而又无处下手。”为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司法大数据,变粗放监督为精准监督。

庭审迟到、早退、离席、打电话?着装不规范、用语不文明?庭审核查系统会自动识别,短信通知法官、纪检人员,并记录存档,作为法官业绩考核依据。

审判委员会系统“数字化”,研发工作量评估软件,建立科学权重系数和评价指标体系,用大数据考核质效,挂钩奖金、调配、评优资源,激发了法官办案活力。

“本案的法官们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司法为民,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正义的阳光。”

杨某饱含深情地写下了自身感受,而这温馨的画面,不过是江苏法院系统在监管闭环体系下践行司法公正的一个小小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