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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仁市人民检察院:紧握检察利剑 严惩黑恶犯罪
发表时间:2020/10/26 来源:怀仁政法 责任编辑:高鹤 审核人:靳萍

扫黑除恶关乎人心向背、治乱兴衰;关乎党执政根基、国家长治久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扭住扫黑除恶“六清”、“六建”重点任务不放松,全力以赴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至今,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共发出检察建议55份,收到回复函55份,整体回复率100%,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25起涉黑涉恶案件做到了检察建议全覆盖。

在办理张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过程中,多次组织办案组召开案件研讨会议,就案件管辖、涉黑定性、事实认定、打财断血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并在批准逮捕后向公安机关书面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30余条。

怀仁市检察院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在校学生问题,与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怀仁市人民检察院、怀仁市教育科技局关于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意见》,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委员、员额检察官等共九名检察官担任部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建立起法治教育长效机制,依法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

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苑永强调五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反腐打伞工作。不断强化深挖彻查“保护伞”的意识和能力,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健全完善信息沟通、双向移送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深挖彻查力度,在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讯问、询问中,必须包括犯罪嫌疑人同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有接受请托办事、是否有以案谋私等内容。同时积极安排业务骨干集中时间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所有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进行回头看,逐案认真筛查是否存在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及时组织学习中央、各级党委、上级检察机关有关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专题讨论研究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黑恶案件和在办案中查处的问题线索全部“清零”,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三、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及时提前介入。对案件关键证据、定性以及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后续侦查搜集的证据提出意见,对案件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有漏罪、漏犯等情况进行了解。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行业监管。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将检察职能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上进一步延伸,通过发挥检察建议的功能,提出行业风险和对策建议,努力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五、强化治本作用,注重从源头上根治。立足检察职能,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刑事检察部与控申检察部联合接待来信来访12件40余人,其中办理刑事申诉2件,化解矛盾纠纷4件。重点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与司法部门联合建立了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和帮扶管教机制,全力做好对犯罪前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