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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了
发表时间:2021/01/25 来源:中国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1月22日,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西宁举行。青海省高级法院、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全省企业破产管理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青海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有效搭建了青海破产管理人业务交流平台,架设了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政府部门、破产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和纽带,标志着青海破产管理人行业在队伍管理、业务建设等方面进入全新阶段。会上,青海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宣读了协会成立的批复,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协会成立揭牌,省高级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在大会致辞。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对协会工作提出四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引领全体会员强化大局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把破产管理工作放到维护社会稳定、助力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大格局中,高标准做好服务大局工作。二是立足协会职能作用,加强与人民法院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指导协会会员做好公司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工作,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有效拯救和资源优化配置。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管理人业务交流平台,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执业水平;积极探索建立管理人互助资金制度等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办理破产的青海经验。四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管理人执业规范和行业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人执业行为,防范管理人执业风险,努力建设规范、稳定和自律的行业组织,确保管理人队伍规范有序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选举和表决办法》和《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理》等议案,选举产生了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和监事。随后召开的理事会和监事会上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监事长等第一届领导班子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