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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钥匙就有房?一男子以送房为由婚恋诈骗获刑
发表时间:2021/02/24 来源:忻州长安网 责任编辑:牛丰田 审核人:靳萍

一女子碰到婚恋对象后,以为其家庭条件殷实更有一技之长,让该女子为之倾注真情的同时更给予十数万元的经济帮助。原以为是遇到了真命天子、佳偶良婿,未曾想却落入了诈骗圈套,被一套本不存在的房子欺骗了感情更损失了钱财。近日,原平市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该案被告人因诈骗受到了法律严惩。

案件回放

2019年8月18日,被告人孙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被害人郄某,被告人孙某谎称自己是省晋剧团某演员的徒弟,名字叫冯某。同年8月21日,被告人孙某与被害人郄某见面并开始以谈恋爱相处,相处过程中孙某谎称自己在太原市有一套房子,并提出如果郄某嫁给自己,就将该房子过户到郄某儿子的名下。为获取郄某的信任,被告人孙某将八把房屋钥匙交给被害人郄某,谎称是自己房屋的钥匙。从8月22日开始,被告人孙某以买房借债为由,向被害人郄某要钱,到8月26日止,被害人郄某先后通过微信转账、银行提取现金给付的方式向被告人孙某支付130000元。后被告人孙某将所骗钱款用于个人消费和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孙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责令被告人孙某退赔被害人郄某130000元。

法官寄语

婚姻是人生大事。希望找到一个物质条件更好的伴侣本无可厚非,但是过于注重物质条件而忽视了对婚恋对象道德品行的考量则是不可取的,诈骗分子也往往正是利用了受害人的这一心理才能屡屡得手,以假意骗取真情甚至受害者的钱财。在此类情感类诈骗中,骗子们经常虚构自己的身份和条件,在极短时间内与被害人建立信任关系,抓住被害人急需恋爱结婚的心理,虚构各种事实,通过少量多次的方式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在此,法官提醒大家,恋爱过程中,一定要谨慎,不要轻信陌生人;与对方见面时,手机、钱包等物品要贴身存放;如果涉及恋爱、生意、财产等事宜,更要格外小心,以防人身和财物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若遭遇诈骗,要第一时间报警,寻求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