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聚焦>政法人物
【榜样在身边】热血铸就忠诚——古县人民法院冯碧青
发表时间:2021/06/18 来源:临汾长安网 责任编辑:刘勇 审核人:靳萍


冯碧青,现任古县人民法院员额制法官。从事审判工作十三年来,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信息员”、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被县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多次被古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

回顾自己二十年的工作经历,最深的体会是爱岗敬业、踏实工作,任劳任怨。记得2006年2月我被抽调到政治处工作,因紧缺写材料的人手,我便义不容辞的接手了全院的各种材料。在领导的支持下,2007年12月创刊《审判动态》、2008年和古县电视台联合创办《审判时空》栏目,并负责撰写各种教育活动材料、调研报告、总结性汇报等等。凭着对工作高度的责任感和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我挖掘各种案例的价值、从不同角度捕捉工作亮点,近乎完美地撰写每一件新闻稿件、每一篇工作汇报、每一个典型案例、每一篇调研报告。在别人看来的“苦差事”,我经过精雕细琢,将每一篇文章都写成了一篇完美的工艺品,欣赏着这一件件的精品,成就感、幸福感,充斥在自己的灵魂里,我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成为生活中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凭着自己淡薄的品格、有了审判资格的我,这材料一写就是十年。十年里,我所撰写新闻稿件,刊发率达100%,刊载文章500余篇,用满腔热情总结审判经验,用优美的文笔讲述审判工作中的感人故事,传播了法治正能量。2011年因土地承包受益大幅提升,批量土地承包纠纷涌入法院,因承包程序不规范,若判决解除合同,会引起群体诉讼,影响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若确认合同有效,系违法裁判。经审判委员会多次讨论,决定由我撰写土地承包纠纷的调研报告,建议县政府通过圆桌会议妥善处理批量土地承包纠纷。这个任务对于一直没有从事审判工作的我来说,难度的确很大。接到任务后,我调取了全院所有土地承包纠纷案卷,向承办法官了解了每一起案件的案情,并对不同类型案件的具体情况、特点、产生纠纷的成因、审理中遇到的难题,进行了汇总,并建议县政府建立土地承包纠纷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圆桌会议协调处理案件。县领导听了调研报告后给予高度评价,并采纳了我们的建议,后由县政府牵头,在各乡镇、林业部门的配合下,法院全程参与调解,成功化解了十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有效防止了群体案件的发生。后该调研报告被《山西审判》刊发,并作为基层法院审理土地承包纠纷的经验予以推广。2015年受院领导委托,总结了古县法院八年的队伍建设经验,撰写文章《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被山西法制报、临汾日报、山西审判同时刊发。2017年根据院党组提出的以德建院、以人为本的党建工作思路,撰写《党建工作在古岳大地上开花结果》、《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被山西法制报、山西政法、临汾日报、生活晨报多家报纸、媒体刊登并推广。


2017年1月,我从研究室调到民三庭,入额成为一名法官。作为一名民商事审判新手,我虚心学习,不耻下问,迅速进入审判角色,五年审理民事案件500余件。回忆审判工作的点点滴滴,深深感受到作为法官的责任和担当。这沉甸甸的责任,促使我把每一起案件办实、办精。为让每一名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环节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法庭上我注重程序,不偏不倚;调解室,以诚相待,从不同角度设身处地为每一位当事人着想;纠纷现场,实事求是,尊重客观事实。五年来,为了有效化解纠纷,我将法庭搬进企业,深入田间、走进学校、搬上视频,2017年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因被告远在新疆打工不能到庭,为便利当事人,我率先通过视频成功调解该起案件。2010年3月面对严重的疫情,一起保险合同案件,八名当事人身处三地,为确保审判工作和病毒预防两不误,我率先启用云模式隔空审理,该案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案,得到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称赞。


2018年,某村民起诉某企业将工业垃圾倾倒在其承包的林地上,请求某企业赔偿。庭前阅卷了解到村民承包的林地四至无法确认,为便于案件审理,我通知某村村干部、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到企业的纠纷现场开庭审理,开庭时村干部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对林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四至进行了指认后,某企业当庭一次性赔偿村民30000元整。村干部对我们合议庭的高效便民的工作方式赞不绝口,企业职工旁听庭审后,不再随便倾倒垃圾。该案巡回审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2019年,我承办了一起原告为贫困户的案件,原告妻子患精神疾病,儿子梁某已经成家并生育两个孩子,老大四岁,小的不足四个月。春节期间,因梁某有车,为聚餐后回家方便,同村的几个同龄青年叫梁某一起吃饭。但天有不测风云,晚饭后回家的途中,梁某驾驶车辆掉下悬崖当场死亡,其他三位青年受轻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梁某承担全部责任。梁某死亡后,其母亲病情更加严重,妻子携带两个孩子回娘家生活。梁某父亲将同村四青年告上法庭请求赔偿。看到梁某一家的惨状,我和我的同事们多次做人道、友善、公序良俗的角度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希望适当赔偿原告,但遭到拒绝。我经过庭审认真调查案情、查阅法律,判决三被告赔偿梁某亲属30000元整,三被告不服判决上诉至临汾中院,中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经过多次督促,两名被告于农历腊月二十八日履行判决,我亲自将赔偿款送到梁某父亲的手中。那一刻我感到自己作为法官的担当与价值,因我的公正判决,正义得到了伸张,友爱得到了延伸,传统美德得到了弘扬,人与人之间又多了一份热情,少了一份冷漠。那一刻我自豪我是共和国忠诚的人民法官。


法官不仅要有司法为民的情怀,更要有胸怀大局的格局,时刻准备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2020年,在南垣乡东池村的核桃园,黄某、关某发生争执。案情是这样的:2001年黄某响应政策号召,在自己承包的地头种植50余颗核桃树,随着时间的推移,核桃树日渐繁茂,其枝叶已经遮蔽到关某的土地,影响到关某的庄稼收成。2016年经南垣乡东池村村干部调解,黄某每年补偿关某300元庄稼损失,纠纷发生前两年黄某均按约定给付。2019年关某妻子突然向黄某提出300元不能弥补给其造成的损失,双方发生不快。关某一气之下将超过地垄的核桃树枝全部砍伐,便形成纠纷。后南垣乡派出所、东池村村干部介入调解,双方态度强硬,拒绝退让。2020年1月14日,黄某诉至本院,请求关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核桃树损失。同月关某提起反诉,请求黄某赔偿多年的庄稼损失,并将其核桃树向后移栽2.5米。

为防止矛盾进一步升级,我和法官助理张哲、书记员成春艳第一时间深入东池村纠纷现场勘察案情。现场了解到因县、乡统一规划核桃产业,东池村中普遍存在自家核桃树树枝影响邻家承包地庄稼的情况。于是我快速掌握案件症结,结合法律程序,向当事人释明要证明自己的损失,最好的办法就是申请司法鉴定,但将花费高昂的鉴定费用。同时背靠背做原被告及其代理人的思想工作,批评关某擅自砍伐核桃树枝的行为严重不当,应当向黄某道歉。教育黄某其地里的核桃树是其他地里的二倍之多,确实给关某的庄稼造成损害。经过反复做工作,两家人的心结打开了。我趁机提供两种方案供原被告选择,第一种方案,关某返还黄某600元庄稼损失,作为砍伐核桃树枝的赔偿;第二种方案,按照司法程序各自鉴定损失。关某妻子极力反对第一种方案,认为退还损失丢了自家面子。针对关某妻子的性格和心理,我对其进行严厉批评,并引导其换位体会核桃树枝被砍时关某的心情,最终关某妻子放弃了自己的想法。黄某及其代理人权衡利弊后,决定选择第一种方案,关某当场返还黄某600元损失,黄某表示今后核桃树枝遮蔽到关某的土地时,关某与黄某协商可自行修建。达成协议后,黄某撤回本诉,关某撤回反诉。此案的及时化解,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防止了东池村群体诉讼的发生,弘扬了诚实守信、互谅互让的公序良俗,保障了南垣乡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法官职业,如大多数人所说,就是这些家长里短,但就是这些小事牵动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和我的同事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分昼夜将这些小事一一化解,从一头黑发到苍苍白发、从日落到日出,用热血书写了自己对审判事业的热爱,用智慧和汗水书写着对法治的忠诚。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法官在忠诚履职的同时,更要筑牢廉洁底线。在这次政法队伍教育集中整顿中,我们每一名政法干警都是应试人,都将在教育整顿中接受检验,都应当有所想、有所感、有所悟,让我们以“忠诚、干净、担当”为目标,忠诚履职,砥砺前行,树牢“多办一个案件就多服务群众一次,办好一个案件就多温暖一方百姓”的执法理念,在教育整顿的大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继续不忘初心,讲政治,精专业,有担当,秉承法官的神圣使命,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使中国的法治化道路在我们脚下越走越宽广!

来源: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