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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特辑】不能忘却的记忆
发表时间:2021/08/02 来源:长治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不能忘却的记忆

——献给转业在检察战线的军转干部

作者:长治市人民检察院  韩吉祥

今天是“八一”建军节,光阴荏冉,我们离开绿色军营已经有很长很长时间。虽然我们来自不同的军种,穿着不一样的军装,入伍年限不一,转业时间不等,但我们流淌的血液里都有一种特殊的物质那就是——永不变质的军魂!

那时候的我们,刚刚走出校门,书生意气,风华正茂,怀揣美好的梦想,投笔从戎,踏上了军旅生涯路,开启了人生道路新的征程。

那时候的我们,刚入军营,到处都感到是那样的新奇。新的服装、新的环境、新的朋友;一样的着装、一样的被褥、一样的洗漱用具、一样的生活用品;统一起床、统一息灯、统一训练、统一休息、统一劳动、统一学习,就连走路先迈左腿还是先迈右腿都是一致的。

那时候的我们,生活在制式而严肃、规范而简单的环境里。官兵一致,上下同乐,有苦共同吃,有难同担当,相互之间不猜忌,互相之间不拆台,目标同向,携手共进。

那时候的我们,初出茅庐,血气方刚,见困难就上,见荣誉就让。“站在前、走在前、干在前”“看我的,跟我上”“跟我学,照我做”始终是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标签”,在这个“标签”的引领下,“见红旗就抗,有第一就夺”,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流血牺牲始终是军人的底色。

那时候的我们,铁一般的意志,钢一般的信仰。冬练三九,夏练三复,80公里夜间奔袭,以天为“被”,把地作“床”。五公里越野、四百米障碍、常态练习的单双杠木马,以“器械”为“伴”,以钢枪为“伍”,严“扣”细训中苦练杀“敌”本领,勤学“摔打”中铸就英勇向前的军人 “血性”。

那时候的我们,始终以“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条例》、《队列条例》、《内务条例》为“天责”。集合、集会,站如“松”、两眼平视前方,坐如“钟”,两手放于“膝盖”,一动不动。外出购买物品,必须“三人成行”“两人成列”,每天十分钟的整理内务卫生必须“线条+方块”,洗漱用品摆放要讲求“一致性”。从小事严起,养育了我们“棱角分明”的特性。

那时候的我们,不善于言表,始终把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装在心中、书写在言行举止上。抗洪救灾、抗震抢险、森林防火、抗击疫情,维护祖国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地方到处都闪耀着军人的身影,奉献永远是我们的主旋律。

那时候的我们,奉献着并快乐着,奉献是为了祖国和人民安康,快乐是因为青春活力和穿着有着荣光的军装。正因为这身军装,在那激情燃烧的岁月始终绽放着光芒,不贪功急进,不张扬自我,不沉迷幻想,不茫然未来,心中始终充满着作为军人的自豪感。

现如今的我们,虽然脱去了军装,但我们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军魂未变。作为新时代的检察人,在新的岗位上,就是要更加坚定理想信念,严格按照法律工作者的要求,赓续我们远未完成的梦。

现如今的我们,虽然离开军营,但我们仍然象在军营一样,在履职检察事业的岗位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坚持把敢拼有智慧,敢闯勇创新,敢干有韧劲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传承下去。

现如今的我们,虽然已转化为法律监督的维护者。但我们仍然要象守护祖国的大门那样,严守宪法法律的贯彻落实,像手握钢枪那样,紧紧围绕“四大检察”活动,握紧法律监督的准绳,全身心投入履行检察职能,在持续推进公平正义中彰显永不褪色的军魂。

来源: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