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书明 董慧斌
如何发挥好法治的保障作用,发挥好法治引领自治、德治相融合的合力,形成政府调控同基层协调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基层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基层调节力量互动的新型社会共治模式,是创新乡村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自治”。实现乡村治理“自治”,一要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当前农村基层党建迫切需要在选人用人上破除瓶颈,在制度政策、薪酬保障、舆论引导上下足功夫,积极营造在农村大地上干事创业、建功立业的浓厚氛围,让那些年富力强,有能力水平,敢于开拓创新的农村实用人才充实到基层支部中,强班子、带队伍、谋发展。二要发挥好党员示范带头作用。通过挂牌示范、承诺践诺、联系农户等活动方式,调动广大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努力争做党的政策的“宣讲员”、基层情况反馈的“情报员”、矛盾纠纷化解的“调解员”、带头致富的“战斗员”。三要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体制机制。积极构建乡村联动机制,形成县、乡、村、组的互动与合作,实现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四要倡导设立村民理事会等自治团体。通过创新村民自治、民主协商等形式,发挥村民理事会“新乡贤”作用,充分调动村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
(二)构建农村基层权力监督体系,实现“法治”。法治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保障。实现乡村治理“法治”,一要加强民主监督建设。在加强民主政治、民主决策基础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实现民主监督,促进民主法治,创新民主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二要实施村务公开工程。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组织建设、脱贫攻坚、工程项目、贫困户确定等重大事项。三要发挥好纪检监察巡视作用。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严厉打击贪污截流扶贫款项、虚报冒领贫困户补助、基层干部优亲厚友等现象,根除乡村宗族派系争斗,铲除“村痞”“村霸”,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四要提升乡村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全民法律素养。要对乡镇及村两委干部加强法制教育,让他们熟悉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自觉依法治国、依法治村,自觉按法律办事。同时,要强化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惠民行动,让广大人民群众从学法尊法用法守法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推进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实现“德治”。实现乡村治理“德治”,一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通过树立积极健康的村风民约、家规家训等形式,引导农民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念,确立正确的道德准则和人生追求。二要移风易俗,形成健康向上的风俗习惯。进一步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陋习。要充分发挥乡村红白理事会作用,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尊老爱幼、重义守信、勤俭持家之风。三要实施村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挖掘和打造基层群众中的道德模范、文明先锋、榜样人物,大力开展社会功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积极弘扬道德新风。四要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传统节日、民间艺术节、农民丰收节以及农村文化周、文化下乡、农民体育等活动,着力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营造积极健康的乡村文化环境。
(作者单位:平定县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