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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亚欣:一颗丹心筑法魂
发表时间:2021/12/09 来源:山西日报 责任编辑:牛丰田 审核人:靳萍

在生活中,离婚、抚养权、继承权等家事纠纷,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如果做不好释法明理、思想疏导工作,将发展为更加对立的社会关系。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庭负责人田亚欣和她的合议庭成员,不仅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用温情和爱心去化解每一起家事纠纷,对每一个案件都耐心沟通、调解,赢得了社会肯定。2018年以来,田亚欣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山西省优秀法官”“山西省五一巾帼标兵”等称号,当选为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判决不是终点,为当事人解开法律“心结”才算画上句号

今年5月,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庭负责人田亚欣和她的合议庭成员,对审理的一起抚养权纠纷案进行调解,离婚双方当事人对7岁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

“那不可能,我不相信她,不能让她跟孩子单独在一起……”男方情绪激动。

“他条件不好,孩子衣服总是脏的,没人洗,生活没办法保障。”女方委屈地说。

面对双方互不信任,田亚欣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苦口婆心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她给男方提出让女方实现探视权的调解方案,被一口拒绝后,又提出让女方每月支付男方500元抚养费,男方保证女方的探视权。反反复复,谈了多次,男方终于松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由于二审家事纠纷的特殊性,田亚欣在工作中注重办案效果,以判决不是终点、要为当事人解开法律“心结”为目标。她带领全庭干警,认真梳理过往案件,研究一审、二审案件的共性特点,提炼总结同类案件审理思路,形成了临汾两级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新模式。

田亚欣还把聚焦家事审判、助力家庭建设作为一项司法使命和社会责任,主动与相关部门合作,构建起心理疏导介入家事案件审理全过程新机制,充分发挥了家事审判对危机婚姻的救治功能和对亲情的弥合功能。到今年10月底,心理疏导师参与家事案件调解110件,二审家事案件调撤率达68.7%。目前,心理疏导已全面覆盖家事案件审理,将在临汾市各基层法院推广。

只有贴着百姓的心,以情辅法,才能取得好的裁判效果

今年49岁的田亚欣,1993年从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后,到洪洞县法院工作。2013年,她到洪洞县偏远的甘亭法庭担任庭长。面对山区老百姓法治观念淡薄的状况,她反复思考怎么工作才能让老百姓满意。

甘亭镇上桥村67岁李大爷与家人发生争执,赌气离家出走。5个月后他想回家但又碍于情面,于是一纸诉状将儿女们告到法庭。

接到诉状的当天下午,田亚欣就去了原告村,与村委会主任和村民调解员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了事情的原委。李大爷原是入赘到现在的家,当时女方有3个小孩,婚后没有再生。李大爷和妻子把3个孩子抚养成人,各自成家立业。李大爷认为,自己对这个家有功,经常会发脾气,家庭关系紧张。

了解情况后,田亚欣决定暂时不开庭,而是以诉前调解形式开展工作。在她和村干部共同努力下,解开了李大爷一家人心里的疙瘩,消除了彼此误会,相互取得了谅解。就这样,这个案子得到平和化解。

田亚欣担任甘亭法庭庭长期间,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甘亭镇、曲亭镇、淹底乡三个乡镇91个行政村的村妇联干部、村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与法庭共同建成联合维权网络,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

在民事案件调解中,田亚欣率先推行“附判决主文”调解书,即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将案件如果宣判而产生的判决结果引入调解书中,作为附加条件,使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因调解的让步出现大的损失。她的这一做法,使所办民事案件主动履行率连年达到90%以上。

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办案,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前几年,甘亭镇发生一起“三代诉讼”继承权纠纷案。原告因交通事故致残,后又患有脑梗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其妻早逝,儿子又意外去世。在处理儿子后事时,其儿媳、孙子就赔偿金如何分配产生了纠纷。

按说,田亚欣作出判决并不是难事。但在开庭前,她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办案,将案件涉及的当事人亲人与村妇联干部、村民调解员共同召集到原告小院里,开了一次特殊的“家庭会议”。通过这种形式,使一家人化解了矛盾,原告也提出了撤诉。一场还未正式进入开庭程序的案件,在大家的掌声中圆满“结案”。

田亚欣对在场的村民说:“对于原告这种特殊情况,我们要多一分耐心,多一分设身处地的着想,让他们理解这并不是原告起诉的最终目的,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

田亚欣十分注重普法宣传。她根据不同受众人群,分类编写了法治宣传教材,发放给群众。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担任13所学校法治副校长,被临汾市妇联、市教育局聘为“家校平安公益项目专家”。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田亚欣认为,“初心”就是在庄严宣誓中许下的终身承诺,“使命”就是为坚守公平正义、执法为民而不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