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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暨司法协理员制度建设工作培训在大同举办
发表时间:2023/10/30 来源:大同长安网 责任编辑:刘勇 审核人: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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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暨司法协理员制度建设工作培训在我市举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韬出席并讲话,大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艾凌宇出席并致辞。省委政法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马俊,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晋伟出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慧健主持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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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凌宇在致辞中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培训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大同发展的张韬厅长、省司法厅各位领导以及全省各位同仁表示衷心感谢。她表示,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沿阵地,扎根基层、贴近群众,肩负着打通基层法治“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重任,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大同市司法行政系统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坚持基层保障和队伍建设同步提升,健全完善司法协理员制度,不断提升“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数量与质量。在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必将同频共振、同题共答,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激发“小阵地”释放“大能量”,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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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韬指出,“枫桥式”司法所要着重强化司法所对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责,利用“司法所”的点带动“村级调解组织”的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他要求,围绕司法所工作重点、难点、弱点、堵点,要进一步提升村级调解质效,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要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打造高品质“法超市”;要探索合法性审查,助力政府依法治理;要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服务社会综合治理。他强调,此次培训主要任务是检验“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成效,部署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大同、长治两市先行先试,为全省蹚路子、做示范,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各市要借鉴经验,拓宽思路,发挥优势,积极探索司法协理员制度“山西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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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司法局、长治市司法局、大同市云冈区司法局作了经验交流发言,晋城市司法局、忻州市司法局就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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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观摩了新荣区西村司法所、堡子湾司法所,平城区永泰司法所、文兴社区调委会,云冈区和瑞街司法所、高山司法所。实地察看大同市“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详细了解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情况。

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司法厅有关部门领导,其他地市司法局及部分县(区)司法局,大同市各县(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共计80余人参加培训。

来源:大同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