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文化>政法论坛
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有效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发表时间:2023/03/30 来源:山西政法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中共山西省委机关刊《前进》杂志2023年第3期刊发省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苗伟署名文章《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有效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全文如下:

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有效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苗 伟

党的二十大全面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明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省委书记蓝佛安在省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对事关山西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作出深刻阐述,为全省上下奋发有为、有力有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路径。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努力以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实际成效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职责使命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机关必须始终聚焦党的中心任务,做实做细落地各项工作。党中央赋予山西转型发展的重大历史使命,省委要求我们奋发有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朝着“两个基本实现”目标奋勇前行,这是山西当前各项事业发展的主旋律和总基调。政法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自觉在省委工作全局中谋划、思考、推进政法工作,立足职责使命,明确角色定位,更加积极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让政法工作更加主动、更富实效。

(一)推进高质量发展,需要以法治建设为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省委书记蓝佛安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办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问题。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推进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与高质量发展战略要求相适应,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生力军作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构筑法治之基,力行法治之力,厚积法治之势,以良法善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公平正义为支撑。市场经济是“候鸟经济”,哪里环境更适宜,各类市场主体就会飞去哪里,各类要素资源就会流到哪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的核心是公平正义,各类市场主体最期待的也是被平等对待。省委提出“三无”“三可”要求,着力实施营商环境3.0版改革,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政法机关要牢牢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要求,健全完善执法司法政策措施,更好履行“兜底”职责,让权利有保障、权力受制约、公正可预期、服务更便利,以法治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促进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高质量发展,需要以社会稳定为基石。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在“站起来”阶段,我们更加注重安全;在“富起来”阶段,我们更加注重发展;在“强起来”阶段,我们要更加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推进高质量发展,必然会涉及到各种利益关系的深度调整,必须同步化解伴生的各类风险隐患。面对风高浪急的外部环境和严峻复杂的稳定形势,政法机关要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确保高质量发展顺利推进。

101.png

2022 年全省开展 “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图为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整装待发。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牢关键环节

面对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政法工作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同样需要进行深层次的综合转型。党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鲜明提出政法工作现代化的主题,省委书记蓝佛安在对全省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中明确要求推进政法工作思想观念、工作体系、工作能力现代化,明晰了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前进方向,抓住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为我们改进工作、提升质效指明了重点。

(一)持续改进思想观念。面对高质量发展的形势要求,部分政法干警观念落后、理念滞后,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政法机关要与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对表、与先进地区对标、与企业的期盼对照,牢固树立公开、公正、平等、开放、包容、谦抑、善意的执法司法理念,坚决破除执法司法顽瘴痼疾,增强服务发展的能力,提高运用创新思维、改革办法保障发展的水平,以崭新理念、过硬作风赢得市场主体信任。

(二)持续完善工作布局。面对高质量发展的形势要求,政法工作的体系布局还有不适应不完善的地方,一些新领域新业态的执法司法工作还相对薄弱。政法机关要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工作体系,健全及时预知风险、有效化解风险的维护安全稳定体系,深化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和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完善新领域新业态执法司法体系,提高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更好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要。

(三)持续提升专业素质。面对高质量发展的形势要求,政法系统的教育、科技、人才支撑还不坚实,政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还较为缓慢。要准确把握政法工作政治性、专业性、实践性、群众性、综合性、个体性判断的鲜明特征,实施新时代政法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建设高水平政法业务专家库,全面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培养更多“法律通”“案例库”“活词典”等行家里手,努力锻造一支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三、把握内在关系,提升整体成效

政法工作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正确处理秩序与活力、末端与前端、打击与保护的关系,更好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维护秩序与激发活力相统一。一个社会,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政法机关在执法司法中,要注重把维护秩序和激发活力有机统一起来,把握时度效,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让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在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同时,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创业、创新、创造的热情。

(二)坚持末端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统一。政法工作处于社会矛盾的末端,许多情况下处于应急应对的被动状态。安全与风险是一体两面,风险不可避免,但事故可以防范,关键是切断风险演变为隐患、隐患转变为事故的通道。政法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构建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联动联处的工作体系,提升源头治理效能,防范化解重大隐患。

(三)坚持严格执法与保护服务相统一。执法要严格,保护要到位。政法机关在依法惩治经济犯罪的同时,要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围绕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规范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审查机制,让企业安心经营、专心创业,让市场主体得到公平对待,让市场要素自由高效流动,让市场循环畅通、充满活力。

四、着眼发展需求,优化保障措施

围绕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课题,政法机关要找准立足点、找好结合点、找到切入点,充分考虑市场主体和企业家的实际感受,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执法司法措施,努力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山西的金字招牌。

(一)营造更加鼓励创新、保护创造的法治空间。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要像呵护泉眼一样保护创新。创新的过程充满各种未知的风险和挑战,法律要给予市场主体更多的包容和试错空间。要更加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掌握好侦查、起诉、审判的尺度,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的,一律不得定罪处罚;法律政策不明、界限不清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依法能不逮捕的不捕、能不起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依法适用缓刑。

(二)贯彻更加严格规范、善意文明的法治理念。要选择对企业影响最小的办案方式,不得超范围、超期限、超数额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要采取更加灵活的办案手段,防止简单机械,对涉案企业一封了之;要实施更加善意的工作举措,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减少企业诉讼成本,及时依法返还涉案财产。坚决不因办案加重企业和当事人的负担,避免出现“案子办完、企业倒闭”的现象,最大限度保障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构筑更加诚实守信、履约践诺的法治环境。一方面要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举措,依法打击有财产却不履行的“老赖”行为,千方百计保护胜诉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司法裁判沦为“空头支票”。另一方面要为那些有意愿履行判决的债务人履约践诺创造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不对其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帮助陷入困境的企业尽快松绑脱困、履行义务,实现双赢。

(四)提供更加主动靠前、亲清有为的法治服务。要继续实施政法机关联企服务活动,落实政法机关定点联系、一对一服务等工作机制,了解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中的不平等差别、不合理障碍,解决好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切实稳定投资创业者的发展预期,结合实际出台更加有针对性的法治服务,不断提升“三无”“三可”营商环境的法治“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