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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花开向阳——忻州检察机关擦亮“秀容未检”品牌小记
发表时间:2024/04/04 来源:忻州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凝聚全市14支未检团队力量,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创建“秀容未检”品牌,合力打造品牌矩阵,旨在呵护每一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该院组建“秀容未检·检护明天”法治巡讲团,开通普法专栏,传播法治声音,让全社会关心、关爱、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3年10月,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立足办案实际

精准帮教涉案未成年人

2021年3月,16岁的刘某某,以每张3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周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的支付结算。

受案后,“秀容未检”团队承办检察官发现刘某某系未成年人、初犯,且未从中获利,真诚认罪悔罪,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大家一致同意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最终,刘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检察机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考验期内,“秀容未检”团队干警对刘某某跟踪帮教,及时了解他的思想、生活、学习动态,考验期结束前,继续委托相关部门进行社会调查,结合其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最终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秀容未检”团队不断提升办案质效,通过办理案件,将法治教育、训诫帮教、心理抚慰、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等未成年人特殊程序连成串,为涉罪未成年人创造悔过自新的机会,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同时,该院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救助,针对反复询问造成的“二次伤害”问题,建立集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中心,出台《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站式”取证办案机制》。根据未成年被害人具体情况,该院从心理干预、身体治疗到生活安置等方面,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多元综合救助。

以“小专项”为切口

积极助推诉源治理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实现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诉源治理,忻州市检察院向教育局调取全市范围内的学校教职员工和临聘人员数据,与公安机关违法犯罪记录系统数据比对,发现学校安全管理漏洞后,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助推平安校园建设。同时,该院积极开展住宿业场所强制报告数字监督专项活动,通过调取相关数据比对碰撞,发现该类场所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较大隐患,通过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联合公安机关签发《关于忻州市住宿行业接待未成年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强化行业管理。

在此基础上,“秀容未检”团队对全市医疗行业未成年人相关诊疗数据与公安机关立案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和卫健委。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卫健部门及时整改,进一步提升了医护人员强制报告意识,筑起了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汇聚各方力量

参与法治校园建设

“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事件,我们要如何保护自己……”3月13日上午,“秀容未检”团队成员走进某中学,以《尊重他人保护自己,防治校园欺凌》为题,通过观看科普小动画、案例解析、游戏互动等形式,引导同学们如何正确与他人相处。

近年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秀容未检·检护明天”法治巡讲团配合200余名法治副校长,以图片展览、微动漫、微电影等形式,联合教育局、团委等相关单位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三年来共开展590余次法治讲座。同时,该院在14个县(市、区)邀请民政、教育、妇联、卫健部门领导、学校校长、乡村妇联主任等人员,召开强制报告宣讲会,使相关人员充分认识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

同时,该院积极探索,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家庭教育指导站”“山西千蚕被业有限公司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联合团市委共同研究,推行建立《忻州市社会力量参与实施方案》,通过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资源进行系统整合和集约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平台,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通过强化品牌引领,探索检察履职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的切入点,努力以监护监督工作为基础积极融入家庭保护,以参与法治校园建设为依托主动融入学校保护,以深化专项治理为抓手扎实融入社会保护,以惩治网络犯罪为关键有力融入网络保护,以落实未成年人制度政策为重点全面融入政府保护,汇聚各方力量,真正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赵 丽  胡 烨)

来源:忻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