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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蒲县人民检察院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发表时间:2024/04/17 来源:临汾长安网 责任编辑:牛丰田 审核人:靳萍

近日,临汾市蒲县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涉嫌盗窃的未成年人王某某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履行职责,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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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王某某因缺少家庭关爱和教育,加之没有经济来源,法律意识淡薄,走上了犯罪道路。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王某某父亲病逝,母亲一人打工维持生活,无暇顾及王某某的生活学习。王某某无心就学,辍学后与社会上闲散人员混在了一起,最终因共同盗窃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官通过与其母亲交谈得知,王某某在校学习成绩还不错,由于自己与孩子沟通少,没有及时察觉到孩子的变化而导致辍学。针对这些问题,承办检察官邀请县妇联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对家长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邀请社工人员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活动。
  后经调查发现,王某某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在王某某辍学期间,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的问题。对此,蒲县人民检察院制发督促监护令,从家庭教育、品德教育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对其母亲提出建议,督促、引导王某某母亲正确履行监护责任。同时,该院在办案期间注重加强与妇联、学校的衔接配合,共同发力提升工作质效,在案件受理之初,即委托临汾市尧都区恒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王某某进行帮教。通过服务中心乔老师的耐心帮教,王某某放下顾虑,表示一定会改正不良习惯,成为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
  在该院平阳小柏树未检办案区,检察官、县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师向王某某及家长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内容。检察官向王某某母亲送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就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等与其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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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多措并举开展帮教活动,是蒲县人民检察院首次联合相关单位进行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该院首次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是检察机关督促、引导父母对子女履行监护人职责和义务、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有力抓手。
  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晓纲表示,将持续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缺失的家庭教育补课,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正轨。

来源:临汾政法微信公众号